我司是总包单位,其中将钢结构专业分包给其他单位,钢结构施行工程单位给我司开票为13%的钢材100万及9%修建服务50万发票,我司在预缴增值税的时分,能否将悉数150万的抵扣?
剖析: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交税人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增值税征收办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则:“第四条 交税人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依照以下规则预缴税款:
(一)一般交税人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照2%的预征率核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交税人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照3%的征收率核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交税人跨县(市、区)供给修建服务,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照3%的征收率核算应预缴税款。
第六条 交税人依照上述规则从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应当获得契合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合法有用凭据,不然不得扣除。
(二)从分包方获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修建服务发生地地点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送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则:“七、关于修建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交税人供给修建服务,依规则答应从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付出给分包方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
上述事例中,总包方差额交税能够扣除的分包款包含付出给分包方的悉数价款,即材料款和修建服务款150万元。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